在男女关系中,发生性行为既是一种生理上的本能行为,同时也包含了一种约定俗成的契约。即便二人没有结婚,但如果处在男女朋友这样一种关系之中,那么性行为就是一种比言语承诺更稳固的责任象征。而倘若我们去除男女关系这一前提的话,那这种责任也就不再存在,此时发生的男女关系,就可以理解为一种单纯的享乐,就如同一夜情一般。
H:具备这种人格特质的人,是不是更适合恋爱关系外的性行为?
孙:并非这样。即便他们在逃避责任,但是这样的做法仍旧暗藏着可以预想到的后果,也就是会破坏新建立的男女朋友关系。像欢在和前女友发生性行为最初,可能仅因为冲动或刺激的体验,但逐渐就能感受到这种行为所隐含着的不安定因素,但正因为如此,才使得他和前女友的关系变得更加刺激更具有挑战性。
我们可以看到,欢在对待爱情的问题上,从一开始就是在逃避责任的。他令夏天怀孕三次,新女朋友也意外怀孕,这已经不能用“不小心”来解释了,他在行为风格上不具备替他人考虑的素质。
而对于杨雨,她也试图在用“男友用她的信用卡与其他女人开房”这件事情来自我安慰,试图淡化自己应该在这件事情中承担的责任。
具有责任逃避型人格特征的人,他们会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企图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。所以他们并不是更适合恋爱之外的性关系,而是应该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这种人格特征。
H:是怎样的心理令夏天会在离开欢之后又和他以这样一种形式在一起?
孙:通俗地讲,这是一种“不甘心”的心理在作怪。在夏天的心中一直期待欢应该能成为她所期待的样子。但当她发现,这都是她一厢情愿的期待,欢永远不可能成为她想象中的样子,她便开始有了背叛行为,开始远离欢。
但事实上,离开欢并没有解决她内心的基本矛盾——她期待自己的付出应是有回报的。这个基本矛盾只要存在一天,她就不可能从心底放下欢这个人。因此她在得知欢有了新女朋友的时候,内心的冲突突然爆发,不能自控,进而发生了之后的一系列事情。
著名的心理学家霍妮曾经指出:内心的冲突不能解决是导致神经症发生的重要原因。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时常会有一些不能平衡的内心冲突,对此不能压抑、回避,只有正面面对,通过理性分析和必要的求助才能解决这些冲突,保持心理健康。
H:我们了解到,现在类似的事情已绝非个别,这该怎样解释?
孙:我们认为任何心理现象都与社会文化息息相关。像欢和杨雨这样的故事,并不一定是我们这个时代所特有的。在这个大众传媒发展迅速的时代,它们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也是一个必然的结果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