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咱们做笔生意吧。”他靠在吧台上,开诚布公地对我说,毫不掩饰对我的一见钟情。“做我的情人,我给你报酬!”我的野性被他挑逗起来了。“怎么做?”“月薪一万,三年给你存30万,五年给你一辆宝来!”
我扬起下巴,挑衅地看着他,“知道我一个月用多少吗?四万!”
“你自己看着办吧!”他起身拿起外套准备离去时。我说,“我答应!如果你决定结婚,请你第一个通知我,我不会跟一个有妇之夫纠缠。”
我们达成协议,我做蔡田的情人。但我们不住在一起。他有同居女友贝贝,一个漂亮的空姐。大我八岁的蔡田这样对我说,因为贝贝“不思进取”,“只知吃喝玩乐”,所以看到我以后,他有了外遇之心。
那是7年前的一个秋天。酒吧里,混浊的灯光和暧昧的气息,让喜欢刺激的我,接下了这冒险而刺激的一单。
现在想想,蔡田的这些理由是多么可笑,我不也是一个“不思进取”,而且“只知吃喝玩乐”的女孩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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