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变化七:重新确定对象的标准
陈薇/27岁/行政助理
在来深圳的三年时间里,我只谈过一次恋爱,暂且不提成功还是失败,我都要好好感谢这个陪我恋爱过的男人。
三年前,我在一家知名品牌的女鞋公司工作。最初在商场品牌专柜卖鞋的时候,认识了我的前男友,他来我们店帮他母亲买鞋。像我们这种工作,每天阅人无数,顾客也分三六九等。看得出来,他不是有钱的男人,因为他每看一款鞋子都留意一下价签。
我帮他推荐了一款正在打折的女鞋,价格公道,款式大方。他问了我的码数,说跟他母亲穿的一样,便让我帮他试这双鞋,我做了这么久营业员,还从来没有帮顾客试过鞋,感觉真的很奇妙。
他买了那双鞋后没多久,我就做了他女朋友。我想,在深圳这个地方,有一个可靠的男人,结婚后一起奋斗、供个房子,对我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。我以为这样的要求已经不算高了,然而我错了。他是一个很爱面子的人,他的朋友有笔记本电脑,他不吃不喝预支工资也要买,他的朋友们买了房,他宁愿举债高息还款也要买。他内地的朋友以为他现在经济丰厚,成群结队地来深圳吃喝玩乐,一切都由他开销,甚至要搭上我的工资。



















